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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就 計 分 制
本 計 劃 亦 為 具 備 超 凡 才 能 或 技 術 並 擁 有 傑 出 成 就 的 個 別 人 士 , 提 供 另 一 套 申 請 來 港 的 計 分 制 度 。 這 類 別 的 申 請 人 可 選 擇 以 「 成 就 計 分 制 」 接 受 評 核 。 此 計 分 制 的 要 求 極 高 。 此 計 分 制 以 申 請 人 的 成 就 作 為 評 核 基 準 , 選 擇 以 此 計 分 制 評 核 其 申 請 者 , 只 能 從 一 個 得 分 範 疇 獲 取 1 6 5 分 。 申 請 人 如 被 視 作 符 合 下 段 所 述 此 計 分 制 所 列 的 其 中 一 項 要 求 , 可 獲 取 1 6 5 分 , 不 符 合 者 則 不 會 獲 得 分 數 , 而 不 能 取 得 分 數 的 申 請 人 , 其 申 請 會 即 時 被 拒 絶 。 如 符 合 下 述 要 求 , 可 依 此 計 分 制 獲 取 分 數 :
- 申 請 人 曾 獲 得 傑 出 成 就 獎 ( 例 如 奧 運 獎 牌 、 諾 貝 爾 獎 、 國 家 / 國 際 獎 項 ) ; 或
- 申 請 人 可 以 證 明 其 工 作 得 到 同 業 肯 定 , 或 對 其 界 別 的 發 展 有 重 大 貢 獻 ( 例 如 獲 業 內 頒 發 終 生 成 就 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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