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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服 務

延 期 逗 留 組

地 址 :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7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5 樓
     
辦 公 時 間 : 上 午 八 時 四 十 五 分 至 下 午 四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上 午 九 時 至 十 一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號 碼 : 查 詢 一 般 資 料
電 話 : 2824 6111
傳 真 : 2877 7711
電 郵 : enquiry@immd.gov.hk

預 約 服 務

*

為 節 省 輪 候 時 間 , 請 選 用 二 十 四 小 時 預 約 服 務 :

網 上 預 約 服 務 網 址 :

www.gov.hk/esbooking

電 話 預 約 熱 線 :

2598 0888

* 於 延 期 逗 留 組 , 以 下 人 士 可 以 使 用 這 項 預 約 服 務 :
( 甲 ) 根 據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來 港 的 人 士 或 其 受 養 人
( 乙 ) 以 學 生 身 份 或 其 受 養  人 身 份 在 港 逗 留 的 人 士
( 丙 ) 以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或 不 受 逗 留 期 限 約 束 的 香 港 居 民 ( 即 享 有 入 境 權 或 可 無 條 件 逗 留 的 居 民 ) 的 受 養 人 身 份 在 港 逗 留 的 人 士
* 申 請 人 可 以 在 辦 理 預 約 手 續 當 天 的 下 一 個 工 作 天 起 二 十 四 個 工 作 天 內 , 選 擇 預 約 日 期 。
* 申 請 人可 選 擇 於 同 一 辦 事 處 及 同 一 時 段 作 小 組 預 約 ( 最 多 四 個 ) , 小 組 成 員 必 須 一 同 應 約 。
* 預 約 接 納 後 , 申 請 人 可 以 更 改 或 取 消 該 預 約 。 如 更 改 預 約 , 申 請 人 只 可 以 選 擇 在 更 改 預 約 當 天 的 下 一 個 工 作 天 或 以 後 的 可 預 約 日 期 。
* 此 外 , 申 請 人 亦 可 親 身 到 延 期 逗 留 組 領 取 當 日 的 籌 號 , 以 便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惟 須 視 乎 當 日 有 否 剩 餘 配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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