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號 |
註解 |
| *** |
持 證 人 年 齡 為 十 八 歲 或 以 上 及 有 資 格 申 領 回 港 證 。 |
| * |
持 證 人 年 齡 為 十 一 歲 至 十 七 歲 及 有 資 格 申 領 回 港 證 。 |
| A |
持 證 人 擁 有 香 港 居 留 權 。 |
| C |
持 證 人 登 記 領 證 時 在 香 港 的 居 留 受 到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的 限 制 。 |
| R |
持 證 人 擁 有 香 港 入 境 權 。 |
| U |
持 證 人 登 記 領 證 時 在 香 港 的 居 留 不 受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的 限 制 。 |
| Z |
持 證 人 報 稱 在 香 港 出 生 。 |
| X |
持 證 人 報 稱 在 內 地 出 生 。 |
| W |
持 證 人 報 稱 在 澳 門 地 區 出 生 。 |
| O |
持 證 人 報 稱 在 其 他 國 家 出 生 。 |
| B |
持 證 人 所 報 的 出 生 日 期 或 地 點 自 首 次 登 記 以 後 , 曾 加 以 更 改 。 |
| N |
持 證 人 所 報 的 姓 名 自 首 次 登 記 以 後 , 曾 加 以 更 改 。 |
| 註 : |
括 號 內 的 數 字 是 查 核 用 數 碼 , 並 非 身 份 證 號 碼 的 一 部 分 , 純 為 方 便 電 腦 處 理 資 料 而 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