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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署 事 項 表 格 ( 供 申 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使 用 )
入 境 事 務 處
| 表 格 編 號 : |
ID641 |
| 表 格 標 題 : |
副 署 事 項 表 格 ( 供 申 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使 用 ) |
| 版 本 : |
中 文 及 英 文 |
| 文 件 頁 數 : |
二 頁 |
| Pdf 檔 案 大 小 : |
366 KB |
| 簡 介 : |
適 用 於 年 齡 在 十 一 歲 以 下 及 未 領 有 其 他 個 人 身 份 證 明 ( 如 載 有 該 兒 童 姓 名 、 出 生 日 期 及 經 學 校 蓋 印 認 證 的 相 片 的 學 校 證 明 文 件 ) 的 兒 童。 任 何 年 滿 十 八 歲 並 認 識 申 領 證 件 兒 童 的 人 士 ( 除 該 兒 童 的 父 母 或 監 護 人 外 ) , 均 可 作 為 副 署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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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詢 的 電 郵 地 址 : enquiry@immd.gov.hk |
與 其 他 網 站 的 連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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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關 本 處 的 一 般 資 料 : |
http://www.immd.gov.hk/ |
遞 交 填 妥 表 格 方 式 |
請 與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申 請 一 併 遞 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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