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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於 我 們

人 事 登 記

下 列 圖 表 列 載 部 門 訂 定 的 標 準 處 理 時 間 及 簽 發 證 件 的 期 限 。

服 務 類 別 在 櫃 檯 的 標 準
處 理 時 間 ( 分 鐘 ) *
簽 發 證 件 的 期 限

登 記 領 取 香 港 身 份 證

( 本 處 可 為 所 有 的 登 記 人 士 即 日 提 供 服 務 )

90 十 個 工 作 天
備 注 : 工 作 天 指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公 假 期 除 外 。
在 某 些 繁 忙 時 段 或 繁 忙 期 間 , 又 或 倘 個 案 涉 及 複 雜 情 況 , 未 必 可 以 達 到 所 訂 標 準 。
* 在 必 要 時 , 申 請 人 會 獲 告 知 在 他 們 的 申 請 得 到 處 理 之 前 需 等 候 多 少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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