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来港旅游/过境(保证人)申请表(由保证人填写)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3页
PDF档案大小: 1.23 MB

此表格适用于保证来港旅游/过境人士的申请。填写本表格前请先阅读有关的「来港旅游/过境入境指南」[ ID(C) 1004 ]。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二楼
入境事务处收发分组

亲自递交: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二楼
入境事务处收发分组;或

申请人在海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地方就近的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印度国民的旅游签证申请应直接递交入境事务处);或

中国北京市
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入境事务组
(只限持有外国护照的申请人)
(印度国民的旅游签证申请应直接递交入境事务处);或

中国上海市
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入境事务组
(只限持有外国护照的申请人)
(印度国民的旅游签证申请应直接递交入境事务处)

传真号码:

为缩短处理时间,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可第一时间传真至(852) 2824 1133。签署妥当的申请表格正本及所需照片应随即以空邮寄交入境事务处。入境事务处在收到申请表格正本,并审核妥当后才会发出获批准的签证/进入许可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29-1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