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入境处捣破黑工伪证犯罪集团

2013年8月16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昨日(八月十五日)及今日(八月十六日)采取一个代号名为「截环」的行动,成功捣破一个为黑工提供一条龙式服务的伪证集团。行动中,入境处调查分科出动一百二十五名调查人员,突击搜查十五个地点,当中包括五个住宅单位及十个工作地点,共拘捕三十名涉案人士,年龄介乎十六至六十二岁,包括三名为集团主要成员、十六名涉嫌违反逗留条件的内地人士(包括十三名持有伪假香港身份证的非法劳工)及十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行动中亦同时检获三十五张伪假香港身份证及两张伪假回乡卡。案件仍在调查中。

入境处早前接获一间强积金信托公司举报,指怀疑有人涉嫌提交虚假身份证资料。本处遂立即展开调查,并发现一伪证黑工集团组织内地人来港工作,并提供伪假身份证予黑工,以掩饰黑工的真正身分。集团会安排食宿及工作予黑工,并抽取他们的部分工资以图利。本处相信通过这次大规模扫荡,该黑工及伪证集团已经瓦解。本处会继续加强与各地执法机关的情报交流,进一步打击跨境犯罪活动。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使用或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万元及入狱十年。而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本处亦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如雇主对求职者可否受雇有怀疑,可致电入境处的热线2824 1551查询。

22-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