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多人

2014年11月5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一直非常关注有怀疑非法劳工在街头设立摊档收购智能电话,然后在港转售图利的情况。为打击有关活动,入境处昨日(十一月四日)于中环及铜锣湾区展开一连串执法行动,包括联同警务处进行的「冠军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于铜锣湾希慎广场及中环国际金融中心商场附近共拘捕三名年龄介乎二十六至三十三岁的內地男子,他们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另有一名三十五岁本地男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从今年十月至今,入境处联同警务处已多次于中环、铜锣湾、尖沙咀、旺角及九龙塘多处地点进行同类行动,总共拘捕十三名涉嫌违反逗留条件的內地旅客,分别为十男三女,年龄介乎二十九至三十七岁。此外,执法人员亦拘捕一男一女本地雇主,年龄为三十五岁及六十五岁,他们涉嫌聘用非法劳工。

入境处发言人说:「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2-0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