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入境事务处调整收费

2014年12月3日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日)宣布,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将于明年二月九日调整部分服务收费,包括签发签证/入境证和旅行证件、补领身份证、有关国籍申请,以及委任和续任婚姻监礼人的申请等。

发言人说:「根据政府的一贯政策,政府的收费一般应订于足以收回提供服务全部成本的水平。」

签发签证/入境证和旅行证件、补领身份证,以及处理有关国籍和要求委任/续任为婚姻监礼人的申请等收费,在过往至少八年一直维持在现有水平。根据最近的服务成本检讨,大部分服务的收费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

发言人补充:「根据政府调高收费的一般指引,有关项目的收费调高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一。收费项目对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的影响轻微,对有关行业的经营成本影响亦十分有限。」

入境处定期检讨各项服务的收费安排,以期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质素更佳的服务。该处已采取积极措施以控制服务成本。

有关修订规例/修订令将于十二月十日提交立法会,收费调整将在有关立法程序完成后生效。有关服务的现行及调整后收费详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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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