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入境处捣破非法劳工伪证犯罪集团

2021年5月7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自二○一九年十二月展开代号「猎途」的执法行动,成功捣破一个非法劳工伪证犯罪集团。​案中一名五十六岁内地女骨干成员因四项串谋製造虚假文书的控罪,今日(五月七日)在区域法院合共被判入狱十六个月。被告较早前已在裁判法院因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管有虚假文书及违反逗留条件等控罪,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而同案另外两名分别为二十九岁及三十五岁的内地男骨干成员早前亦因串谋转让伪造香港身份证、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及违反逗留条件,在二○二○年十月三十日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入狱三十二个月。此外,同案另外十七名被捕人士,亦分别就串谋使用或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使用及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或违反逗留条件等控罪,较早前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被判入狱。

入境处于二○一九年年底接报,指两个邮件内藏有三张伪造香港身份证,并于调查过程中成功揭发一个犯罪集团,该集团以一条龙方式组织内地人士来港从事非法工作,并为非法劳工提供伪造香港身份证,以及为他们安排来港工作及在港住宿,从中向他们收取费用图利。

经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入境处自二○一九年十二月起进行代号「猎途」的执法行动,突击搜查二十一个地点,当中包括十三个住宅单位及八个工作地点,共拘捕二十七名涉案人士,涉及十九名内地人士及八名香港居民,年龄介乎三十至七十一岁,包括案中三名内地集团骨干成员。行动中,入境处共检获十三张伪造香港身份证,并于被捕人士的手提电话内发现大量伪造香港身份证影像。本处相信通过这次大规模扫荡,已成功瓦解该非法劳工伪证集团。本处会继续加强与各地执法机关的情报交流,进一步打击跨境犯罪活动。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使用或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将身份证转让给他人即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三年及罚款三十五万元。高等法院曾就此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根据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採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除了查阅雇员的身份证外,该人亦负有明确的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而雇员提供的任何答案不会令该人对雇用有关雇员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否则法院不会接纳以此作为免责辩护。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及罚款十五万元。」

入境处会根据现行机制的标准程序以审核及识别贩运人口受害人,对所有行动中被捕的容易受剥削人士(包括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佣工)进行初步审核。如初步审核结果显示有任何贩运人口指标出现,入境处人员会依据一份标准核对清单再作全面调查及识别程序,以确定当中是否有贩运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阶段是否涉及威胁及胁迫,以及是否存有剥削性质。被识别的贩运人口受害人会获提供各项支援和协助,包括紧急介入、诊症和治疗、辅导、收容或临时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务。入境处呼吁贩运人口受害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罪行。

07-0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