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就死于自然的死亡个案办妥登记,或死因裁判官就非死于自然的死亡个案发出表格11后,如须把尸体移离香港埋葬,可向有关死亡登记处免费申请「将尸体移离香港许可证」。
申请人只须往有关死亡登记处领取并填妥申请表格SF/BDR/3以提供有关资料,例如死者的个人资料以及拟把死者遗体移离香港的时间及移往的目的地。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要出示证据,证明已获某香港境外地区批准把尸体移往该地,才可获发许可证。
申请人可透过下方的超连结,了解更多关于火葬及土葬的安排、遗体出入口和其他为离世者亲属提供的服务及支援的资料。
为离世者亲属提供的服务及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