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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地址通知書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頁數: 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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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電郵:enquiry@immd.gov.hk

遞交填妥表格方式
郵寄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

十五樓人事登記紀錄組

親自遞交:

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

電郵地址:

ropr@immd.gov.hk

傳真號碼:

(852) 2824 1662

查詢電話:

(852) 2824 6111

如果你是已登記選民,並在變更登記事項通知書或更改地址通知書上同意將你的個人資料轉交選舉事務處,選舉事務處會將轉交的資料作核對選民登記冊內有關資料的用途。如選民登記冊內的有關資料須作更改,選舉事務處會另行通知你相關的手續(包括須呈交予選舉事務處更改登記資料的指明表格以及相關證明文件)。除非你另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一切所需的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你在選民登記冊內的登記資料並不會因是次通知而作出更改。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地方選區)規例》(第541A章)第10A條,申請更改將於2024年編製的選民登記冊內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為2024年6月2日。選舉事務處在收到本處轉交的個人資料,經過核對如發現選民的主要住址與登記冊上的資料不符,選舉事務處會發信要求選民提交住址證明,以核實及完成更改登記住址的申請。由於選舉事務處核對資料及跟進更改登記住址申請程序需時,選舉事務處建議,選民表示同意入境事務處向該處轉交個人資料的同時,應另行直接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指定的申請表格和所需證明文件以更新資料,以免錯過2024年6月2日的更改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有關更改選民登記資料的詳情,請瀏覽選舉事務處網頁 (vr.gov.hk) 或致電該處熱線 (2891 1001)。

補充附註

18-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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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已登記選民,並在變更登記事項通知書或更改地址通知書上同意將你的個人資料轉交選舉事務處,選舉事務處會將轉交的資料作核對選民登記冊內有關資料的用途。如選民登記冊內的有關資料須作更改,選舉事務處會另行通知你相關的手續(包括須呈交予選舉事務處更改登記資料的指明表格以及相關證明文件)。除非你另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一切所需的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你在選民登記冊內的登記資料並不會因是次通知而作出更改。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地方選區)規例》(第541A章)第10A條,申請更改將於2024年編製的選民登記冊內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為2024年6月2日。選舉事務處在收到本處轉交的個人資料,經過核對如發現選民的主要住址與登記冊上的資料不符,選舉事務處會發信要求選民提交住址證明,以核實及完成更改登記住址的申請。由於選舉事務處核對資料及跟進更改登記住址申請程序需時,選舉事務處建議,選民表示同意入境事務處向該處轉交個人資料的同時,應另行直接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指定的申請表格和所需證明文件以更新資料,以免錯過2024年6月2日的更改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有關更改選民登記資料的詳情,請瀏覽選舉事務處網頁 (vr.gov.hk) 或致電該處熱線 (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