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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巴基斯坦籍人士非法工作被判入獄

2016年5月20日

一名持擔保書的巴基斯坦籍非法勞工今日(五月二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五月十八日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在佐敦一間食肆內進行巡查時,發現一名四十五歲巴基斯坦籍男子任職廚房雜工。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該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該名被捕人士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十五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

24-0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