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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用 表 格

补 办 出 生 登 记 申 请 书

入 境 事 务 处


表 格 编 号 : BDR89
表 格 标 题 : 补 办 出 生 登 记 申 请 书
版 本 : 中 文 及 英 文
文 件 页 数 : 四 页
Pdf 檔 案 大 小: 1.40 MB
简 介 : 凡 在 香 港 出 生 , 而 未 办 理 出 生 登 记 的 人 士 , 如 欲 补 办 者 , 可 向 香 港 金 钟 道 六 十 六 号 金 钟 道 政 府 合 署 低 座 三 楼 生 死 登 记 总 处 申 请 。
申 请 补 办 出 生 登 记 者 , 如 年 龄 超 过 十 六 岁 , 则 应 由 其 本 人 提 出 申 请 。 如 年 龄 在 十 六 岁 以 下 , 则 应 由 其 父 母 / 合 法 监 护 人 代 为 申 请 。
申 请 时 毋 须 缴 交 任 何 费 用 。 但 于 申 请 获 准 后 , 须 缴 付 港 币 六 百 八 十 元 正 。

与 其 他 网 站 的 连 结
有 关 本 处 的 一 般 资 料 : http://www.immd.gov.hk/

递 交 填 妥 表 格 方 式
邮 寄 地 址 : 生 死 登 记 总 处
香 港 金 钟 道 六 十 六 号 金 钟 道 政 府 合 署 低 座 三 楼
亲 自 递 交 : 生 死 登 记 总 处
香 港 金 钟 道 六 十 六 号 金 钟 道 政 府 合 署 低 座 三 楼
传 真 号 码 : 不 适 用
查 询 电 话 : 2824 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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