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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1: |
我 打 算 申 请 有 关 本 人 的 香 港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 可 以 怎 样 申 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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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
如 需 申 请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 请 将 已 填 写 的 申 请 表 格 (ID 697) , 所 需 文 件 及 所 规 定 的 费 用 ( 请 用 划 线 支 票 、 银 行 汇 票 或 本票 。 切 勿 邮 寄 现 金 ) , 以 邮 递 方 式 寄 交 香 港 湾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号 入 境 事 务 大 楼 入 境 事 务 处 纪 录 中 心 。 以 下 连 结 可 供 下 载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申 请 表 格 、 邮 寄 标 签 及 认 收 通 知 卡 。http://www.immd.gov.hk/zhtml/id697.htm 请 先 阅 读 申 请 表 背 页 的 填 表 须 知 才 填 写 表 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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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 |
我 并 非 资 料 当 事 人 , 可 否 为 他 / 她 申 请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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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2: |
若 你 是 该 未 成 年 资 料 当 事 人 的 父 母 亲 , 或 已 获 资 料 当 事 人 书 面 授权 , 或 已 由 法 庭 委 任 以 处 理 资 料 当 事 人 该 等 事 务 的 人 士 , 并 同 时 递 交 有 关 的 证 明 文 件 , 本 处 才 可 处 理 并 非 由 资 料 当 事 人 提 出 的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的 申 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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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3: |
我 可 否 为 18 岁 以 下 的 子 女 申 请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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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3: |
你 可 以 为 18 岁 以 下 的 子 女 申 请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 请 递 交 子 女 的 身份 证 明 文 件 副 本 、 与 子 女 关 系 的 证 明 副 本 ( 例 如 出 生 证 明 书 ) , 和 你 本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例 如 旅 行 证 件 ) 内 载 有 个人 资 料 及 签 名 式 样 专 页 的 副 本 。 你 也 须 在 申 请 表 格 上 签 署 , 而 签 名 式 样 须 与 所 递 交 的 身 份 证 明文 件 副 本 上 的 签 名 相 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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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4: |
我 可 否 申 请 已 故 亲 人 的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 若 可 申 请 , 须 提 交 哪 些 文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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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 |
你 可 申 请 已 故 亲 人 如 父 母 、 配 偶 或 子 女 的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 你 必 须 在 申 请 表 格 上 清 楚 说 明 申 请 有 关 出 入 境 纪 录 的 理 由 , 并 提 交 已 故 亲 人 的 死 亡 证 明 书 、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例 如 旅 行 证 件 ) 、 和 申 请 人 关 系 的 证 明 文 件 及 你 本 人 的 身 份 证 明文 件 ( 例 如 旅 行 证 件 ) 内 载 有 个 人 资 料 及 签 名 式 样 专 页 的 副 本 。 除 了 需 要 在 表 格 上 填 写 已 故 亲 人 资 料 外 , 你 也 需 在 申 请 表 格 上 签 署 , 而 签 名 式 样 须 与 所 递 交 的 身 份 证 明文 件 副 本 上 的 签 名 相 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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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5: |
一 般 处 理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的 申 请 需 时 多 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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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5: |
入 境 事 务 处 收 妥 所 需 文 件 和 费 用 后 , 一 般 需 时 大 约 10 个 工 作 天 处 理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的 申 请 ( 工 作 天 是 指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公 众 假 期 除 外 ) 。 邮 递 服 务 所 需 时 间 并 不 包 括 在 处 理 时 间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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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6: |
入 境 事 务 处 最 多 提 供 多 久 的 出 入 境 纪 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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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6: |
本 处 只 能 提 供 过 去 十 年 的 出 入 境 纪 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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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7: |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载 有 什 么 资 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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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7: |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载 有 资 料 当 事 人 的 英 文 姓 名 、 出 生 日 期 、 所 需 出 入 境 纪 录 的 日 期 时 段 内 的 出 入 境 日 期 , 及 资 料 当 事 人 以 旅 客 身 份 办 理 出 入 境 手 续 的 管 制 站 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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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8: |
申 请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的 订 明 费 用 是 多 少 ? 怎 样 缴 付 该 费 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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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8: |
申 请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的 费 用 是 港 币 160 元 。 申 请 人 可 用 划 线 支 票 、 银 行 汇 票 或 本 票 缴 付 费 用 , 并 注 明 支 付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 。 请 勿 邮 寄 现 金 。 期 票 通 常 不 获 接 受 。 有 关 费 用 须 连 同 申 请 书 一 并 递 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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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9: |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会 如 何 签 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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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9: |
出 入 境 纪 录 证 明 将 以 挂 号 邮 件 方 式 寄 回 申 请 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