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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节 省 轮 候 时 间 , 请 选 用 二 十 四 小 时 预 约 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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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籍 家 庭 佣 工 组 的 预 约 服 务 , 适 用 于 以 下 申 请 延 期 逗 留 的 人 士 :
| ( 甲 ) |
受 雇 于 同 一 雇 主 并 办 理 以 下 申 请 的 外 籍 家 庭 佣 工 - 续 约 - 完 成 现 有 合 约 的 剩 余 期 间 - 提 前 续 约 - 雇 佣 双 方 同 意 延 长 现 有 合 约 一 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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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 ) |
受 雇 于 新 雇 主 ( 转 换 雇 主 ) 的 外 籍 家 庭 佣 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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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办 理 预 约 手 续 当 天 , 申 请 人 可 选 择 由 下 一 个 工 作 天 起 至 二 十 四 个 工 作 天 内 的 预 约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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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约 接 纳 后 , 申 请 人 可 以 更 改 或 取 消 该 预 约 日 期 。 如 更 改预 约 , 最 快 可 预 约 下 一 个 工 作 天 的 时 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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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外 , 申 请 人 亦 可 亲 身 到 外 籍 家 庭 佣 工 组 领 取 当 日 的 筹 号 , 以 便 办 理 申 请 手 续 , 惟 须 视 乎 当 日 有 否 剩 余 配 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