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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及 死 亡 登 记

以 下 是 根 据 《生 死 登 记 条 例》、 《出 生 登 记 (特 设 登 记 册) 条 例》、 《死 亡 登 记 (特 设 登 记 册) 条 例》 及 《婚 生 地 位 条 例》 所 订 定 的 应 缴 费 用:

  项 目 费 用
1. 领 养 或 出 生 个 案 记 项 的 核 证 副 本 (即 领 养 证 明 书 或 出 生 证 明 书) $ 140
2. 死 亡 或 失 踪 个 案 记 项 的 核 证 副 本 (即 死 亡 登 记 证 明 书 或 失 踪 人 士 纪 录 表) $ 140
3. 补 办 出 生 登 记 (在 出 生 日 期 起 计 四 十 二 天 后, 及 在 十 二 个 月 内 办 理 的 出 生 登 记 手 续) $ 140
4. 特 定 查 册 - 翻 查 登 记 册 内 不 超 过 五 年 期 的 某 一 特 定 记 项 $ 140
5. 一 般 查 册 - 翻 查 登 记 册 内 非 关 于 某 一 特 定 记 项 的 资 料 $ 680
6. 任 何 登 记 册 内 一 项 记 项 的 核 证 副 本, 而 该 核 证 副 本 如 需 寄 予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的 收 件 人 $ 275
如 需 将 副 本 以 空 邮 寄 出 加 收 相 等 于 正 常 空 邮 邮 资 的 款 额
7. 加 入 / 更 改 子 女 名 字 (由 出 生 日 期 起 计 四 十 二 天 后 办 理 的 登 记) $ 425
8. 子 女 加 入 / 更 改 名 字 登 记 证 明 书 $ 140
9. 补 办 出 生 登 记 (自 出 生 日 期 起 计 十 二 个 月 后 办 理 的 登 记) $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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