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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用 表 格

副 署 事 项 表 格 ( 供 申 请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旅 行 证 件 使 用 )

入 境 事 务 处


表 格 编 号 : ID641
表 格 标 题 : 副 署 事 项 表 格 ( 供 申 请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旅 行 证 件 使 用 )
版 本 : 中 文 及 英 文
文 件 页 数 : 二 页
Pdf 档 案 大 小 : 366 KB
简 介 : 适 用 于 年 龄 在 十 一 岁 以 下 及 未 领 有 其 他 个 人 身 份 证 明 ( 如 载 有 该 儿 童 姓 名 、 出 生 日 期 及 经 学 校 盖 印 认 证 的 相 片 的 学 校 证 明 文 件 ) 的 儿 童。 任 何 年 满 十 八 岁 并 认 识 申 领 证 件 儿 童 的 人 士 ( 除 该 儿 童 的 父 母 或 监 护 人 外 ) , 均 可 作 为 副 署 人 。
查 询 的 电 邮 地 址 : enquiry@immd.gov.hk

与 其 他 网 站 的 连 结
有 关 本 处 的 一 般 资 料 : http://www.immd.gov.hk/

递 交 填 妥 表 格 方 式

请 与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旅 行 证 件 申 请 一 并 递 交 。

查 询 电 话 : 2824 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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