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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节 省 轮 候 时 间 , 请 选 用 二 十 四 小 时 预 约 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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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优 秀 人 才 及 内 地 居 民 组,以 下 人 士 可 以 使 用 这 项 预 约 服 务 递 交 延 长 逗 留 期 限 申 请:
| ( 甲 ) |
根 据 以 下 安 排 / 计 划 来 港 的 人 士 或 其 受 养 人 -输 入 内 地 人 才 计 划 -非 本 地 毕 业 生 留 港/回 港 就 业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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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 ) |
根 据 补 充 劳 工 计 划 来 港 的 人 士 |
| ( 丙 ) |
以 学 生 身 份 或 其 受 养 人 身 份 在 港 逗 留 的 人 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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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可 以 在 办 理 预 约 手 续 当 天 的 下 一 个 工 作 天 起 二 十 四 个 工 作 天 内 , 选 择 预 约 日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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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除 根 据 补 充 劳 工 计 划 来 港 的 人 士 外 ) 可 选 择 于 同 一 办 事 处 及 同 一 时 段 作 小 组 预 约 ( 最 多 四 个 ) , 小 组 成 员 必 须 一 同 应 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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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约 接 纳 后 , 申 请 人 可 以 更 改 或 取 消 该 预 约 。 如 更 改 预 约 , 申 请 人 只 可 以 选 择 在 更 改 预 约 当 天 的 下 一 个 工 作 天 或 以 后 的 可 预 约 日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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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外 , 申 请 人 亦 可 亲 身 到 优 秀 人 才 及 内 地 居 民 组 领 取 当 日 的 筹 号 , 以 便 办 理 申 请 手 续 , 惟 须 视 乎 当 日 有 否 剩 余 配 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