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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登记纪录记项的核证副本申请书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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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死亡登记记项核证副本费用分别为港币1 4 0元(本港申请)及港币2 7 5元(海外申请)。

若以邮递方式申请,可用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以港币付款,抬头人请注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期票恕不接受。申请人亦可选择以网上方式注一付款。现金缴费将不获接纳。

该核证副本如需以空邮寄出,则须额外缴付相等于正常空邮邮资的费用。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注一如申请人选择以网上方式付款,他/她须以同一方式缴付所有申请费用。本处会于收到申请后联络申请人有关支付费用的安排。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楼

生死登记总处

亲自递交:

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楼

生死登记总处

电话:(852) 2867 2785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

胡忠大厦十八楼

港岛死亡登记处

电话:(852) 2961 8841

 

九龙长沙湾道三○三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一楼九龙死亡登记处

电话:(852) 2368 4706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一号

沙田政府合署三楼

沙田区出生登记处

电话:(852) 2695 1175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六十一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二楼
将军澳出生登记处
电话 : (852) 3861 8203

 

新界屯门兆麟街19号

屯门兆麟政府综合大楼地下

屯门区出生登记处

电话:(852) 2618 3789

传真号码:

不设传真申请服务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22-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