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受养人声明书(由申请人填写)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2页
PDF档案大小: 219 KB

申请人声明婚姻关系未有改变声明书。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不适用

亲自递交:

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获准来港居留的人士的受养人: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5楼
入境事务处其他签证及入境许可组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和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人士的受养人及内地学生的受养人: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6楼
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其他类别的受养人: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5楼
入境事务处延期逗留组;或

下列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分区办事处(地址见于下列)


入境事务处各分区办事处地址:


蓝田匯景道一至十七号
匯景花园匯景广场第二层
入境事务处-东九龙办事处
电话:(852) 2347 3492


九龙尖沙咀金巴利街二十八号地下
入境事务处-西九龙办事处
电话:(852) 2359 4426


沙田上禾輋路一号
沙田政府合署三楼
入境事务处-沙田办事处
电话:(852) 2158 6419


火炭乐景街二至十八号
银禧荟四楼四O五至四O七号铺位
入境事务及人事登记-火炭办事处
电话:(852) 2651 8466


屯门兆麟街19号屯门兆麟政府综合大楼1楼及2楼
(柜檯服务设于2楼)
入境事务处-屯门办事处
电话:(852) 2797 0872


元朗桥乐坊二号
元朗政府合署一楼
入境事务及人事登记-元朗办事处

电话:(852) 2475 4145

传真号码:

不适用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11-0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