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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申请表

版本: 中文及英文[中文版祇供参考用途]
文件页数: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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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的经商人士可使用表格 [ID 900] 申请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以进出亚太经合成员地区作短期的商务逗留。申请人士如欲选择不多于五个需优先前往的成员地区,则可使用表格 [SF/IM/1609],并与其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之申请一并递交。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七楼

入境事务处其他签证及入境许可组


入境事务处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为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支付足额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 详情 )

亲自递交: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七楼

入境事务处其他签证及入境许可组

传真号码:

不设传真或电邮申请服务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30-0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