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必须提出充分理由,证明其外籍佣工需要担任附带于其家务职责及由家务职责所引起的驾驶职务,并提供该项驾驶职务和驾驶车辆的具体详情。该佣工必须与雇主同住及拥有香港驾驶执照。雇主和佣工必须填妥申请表格ID 934A及「住宿及家务安排」附录。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不适用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