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页数: 17页 PDF档案大小: 4.32 MB |
申请书须以邮寄方式。处理要求委任,委任续期的订明费用须以港币划线支票缴付,抬头人请注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现金缴费将不获接纳。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 |
---|---|
邮寄地址: |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1501室 入境事务处生死及婚姻登记(支援)组 |
亲自递交: |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二楼 入境事务处收发分组 |
传真号码: |
不设传真申请服务 |
查询电话: |
如欲查询一般资料,请致电(852) 2824 6111或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enquiry@immd.gov.hk,与入境事务处查询及联络组联络。 如查询已递交的申请,请致电(852) 2829 3574,或传真至(852) 2824 0417或电邮bdmas@immd.gov.hk,与生死及婚姻登记(支援)组联络。 |
补充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