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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21页 PDF档案大小: 3.68 MB |
申请书须以邮寄方式。处理要求委任,委任续期的订明费用须以港币划线支票缴付,抬头人请注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现金缴费将不获接纳。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
|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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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地址: |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12楼 生死及婚姻登记(支援)组 |
| 亲自递交: |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入境事务处收发分组 |
| 传真号码: |
不设传真申请服务 |
| 查询电话: |
如欲查询一般资料,请致电(852) 2824 6111或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enquiry@immd.gov.hk,与入境事务处查询及联络组联络。 如查询已递交的申请,请致电(852) 2829 3574,或传真至(852) 2824 0417或电邮bdmas@immd.gov.hk,与生死及婚姻登记(支援)组联络。 |
补充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