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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因假结婚被判囚十三个月

2012年11月5日

一名香港居民因分别与一名内地女子及一名泰籍前家庭佣工假结婚,于今日(十一月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被判监禁十三个月。

案情透露,四十四岁的男被告承认分别于一九九七年及二○○二年在不同的中间人介绍下先后跟一名内地居民及一名泰籍前家庭佣工办理假结婚,以协助该人等定居香港,从而分别赚取港币三千及一千元的酬劳。

入境事务处发言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及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分,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06-1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