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也门共和国国民来港须签证

2014年9月22日

入境事务处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宣布,也门共和国国民由九月二十九日起,不论因任何理由访港(包括留在机场禁区内的过境旅客),均须申请签证。

现时,也门共和国国民可免签证访港逗留不超过30天。

发言人说:「香港一向实施开放的签证政策。现时约有170个国家和地区的国民可免签证来港旅游,逗留7至180天不等。入境事务处会不时检讨其签证政策,并按情况需要而作出调整,以确保有关措施在给予真正的访客旅游便利的同时,亦能维持有效的入境管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现时无需签证到也门共和国旅游。发言人提醒特区护照持有人,到也门共和国旅游前,须先与位于北京的也门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了解最新的签证安排。

17-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