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十四人

2015年7月21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昨日(七月二十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曙光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十一名非法劳工及三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十三个目标地点,包括餐厅、老人院、实验室、街市摊档及装修单位,共拘捕十一名非法劳工,分别为八男三女,年龄介乎二十二至五十三岁,其中一男一女涉嫌使用及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证,另外一名男子涉嫌使用及管有怀疑伪造香港身份证。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三名男子,年龄为六十一至六十五岁。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香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2-0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