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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越南籍人士非法工作被判入狱

2016年4月28日

一名持担保书的越南籍非法劳工于四月二十七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在四月二十五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于荔枝角一间食肆内发现一名二十六岁的越南籍女子正在清洁玻璃幕墙。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该名女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而及后的调查发现她为免遣返声请人士。调查期间,她更涉嫌使用伪造香港身份证求职。
 
该名被捕人士于四月二十七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使用伪造身份证及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她承认控罪,两项控罪分别被判监禁十五个月,同期执行。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判刑作基准。」
 
发言人亦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05-0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