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入境事务处率领代表团出访越南

2016年5月17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非常关注近日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偷渡来港个案急升的情况。同时有越来越多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在被捕或自首后提出免遣返声请以抗拒实时遣返,严重滥用处理免遣返声请的机制。
 
有见及此,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冯伯豪今日(五月十七日)率领由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及警务处人员组成的代表团出访越南。是次出访旨在向越南当局介绍香港在打击非法劳工及人口贩运方面严格的法例条文,以及实施统一审核机制的目的。此外,亦会就执法行动的情报搜集和联络事宜与越南当局商讨彼此的合作。
 
入境处重申,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作基准。

20-0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