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
根据保安局局长按《人事登记条例》第7C条发出的《2024年人事登记(身分证失效)令》(《失效令》),所有载有出生年份为一九七○年或之后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旧身份证)(注),将由今年五月十二日起失效。而载有出生年份为一九六九年或之前的旧身份证,将由今年十月十二日起失效。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呼吁仍持有旧身份证的市民应尽快办理换领新智能身份证(新身份证)手续。旧及新身份证的式样分别载于附件一及二。
仍持有旧身份证的人士须预约于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办理换证申请。市民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三)下载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登入网站(www.gov.hk/icbooking),或致电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热线2598 0888预约换证。
十八岁或以上并持有有效本地签发旧身份证的人士亦可使用设置于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部的「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办理换证申请,无需预约。观塘(临时)办事处及「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的地址及办公时间,请参阅附件四。
《失效令》适用于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获准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非永久性居民,如未有换证,其旧身份证均会按照《失效令》在指定日期起失效。
除非旧身份证持有人根据《入境条例》已丧失永久性居民身分,否则他们在香港的居留权不会因其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三十日内补办换证手续。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五千元。」
老年人、失明人或体弱人士如获登记主任信纳他们亲身前往登记申领香港身份证会损害他们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可选择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以获豁免换领新身份证。
有关安排的详细资料,请浏览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查询热线(2824 6111)、传真(2877 7711),或电邮(enquiry@immd.gov.hk)与入境处联络。
注︰旧款智能身份证指由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期间发出,或因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前提出申请而于该日期或之后发出的智能身份证。
(签发日期由2003年6月23日至2018年11月25日的智能身份证)
(根据《2024年人事登记(身分证失效)令》,符合以上描述的
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2025年分两阶段失效)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一) 适用于十八岁或以上的人士 (成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二) 适用于十一至十七岁的人士 (儿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三) 适用于十一岁以下的人士 (小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身份证
(一) 适用于十八岁或以上的人士 (成人香港居民身份证)
(二) 适用于十一至十七岁的人士 (儿童香港居民身份证)
海外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一)适用于侨居海外十一岁或以上的人士 (成人/儿童海外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二) 适用于侨居海外十一岁以下的人士 (小童海外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签发日期由2018年11月26日开始的智能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一) 适用于十八岁或以上的人士 (成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二) 适用于十一至十七岁的人士 (儿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三) 适用于十一岁以下的人士 (小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身份证
(一) 适用于十八岁或以上的人士 (成人香港居民身份证)
(二) 适用于十一至十七岁的人士 (儿童香港居民身份证)
海外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一) 适用于侨居海外十一岁或以上的人士(成人/儿童海外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二) 适用于侨居海外十一岁以下的人士 (小童海外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
网上预约申领身份证 (人事登记办事处)
办事处 / 服务站 | 地址 | 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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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登记处— 观塘(临时)办事处 |
九龙观塘 伟业街223至231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1号舖位(登记服务)及 宏利金融中心A座3楼1B 号舖位(领证服务)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八时至晚上十时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 |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3楼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四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 星期六: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不适用于持有已失效或海外签发身份证的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