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十月十日至昨日(十月十六日)在全港多区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银翼行动」、「滙力行动」,联同劳工处进行的「彩虹行动」以及联同香港警务处执行的「冠军行动」等。行动中共拘捕四十一名怀疑非法劳工、八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及一名协助及教唆者。
反非法劳工行动中,入境处调查人员搜查多个目标地点,包括建筑地盘、装修中单位及餐厅等,共拘捕四十一名怀疑非法劳工、八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及一名协助及教唆者。被捕的怀疑非法劳工为十一男三十女,年龄介乎二十四至五十八岁。当中一名男子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及一名男子涉嫌行使及管有他人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为三男五女,年龄介乎三十二至六十二岁。被捕的协助及教唆者为一名六十二岁女子。有关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劳工的雇主的调查仍然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在执法的同时,入境处职员亦安排宣传车及派员于新入伙的住宅屋苑向住户及物业管理人员派发「切勿聘用非法员工」的宣传单张,呼吁切勿聘用非法劳工。
入境处发言人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另外,输入劳工获准以雇佣身分来港后,必须按『标准雇佣合约』所订明直接受雇于合约中指定的同一雇主,并担任合约中指定的职位及在指定的地点工作,而且不可受雇于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亦不可转换雇主、职位或工作地点(『标准雇佣合约』订明的工作地点除外)。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
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根据《入境条例》第20(1)(a)条规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触犯可以判处不少于两年监禁刑罚的罪行,则行政长官可以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禁止该入境者在以后任何时间留在香港。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发言人强调,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由原来的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十年,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而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根据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除了查阅雇员的身份证外,该人亦负有明确的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而雇员提供的任何答案不会令该人对雇用有关雇员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否则法院不会接纳以此作为免责辩护。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就此,发言人提醒所有雇主切勿以身试法,雇用非法劳工。入境处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有关罪行。
入境处会根据现行机制的标准程序以审核及识别贩运人口受害人,对所有行动中被捕的容易受剥削人士(包括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佣工)进行初步审核。如初步审核结果显示有任何贩运人口指标出现,入境处人员会依据一份标准核对清单再作全面调查及识别程序,以确定当中是否有贩运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阶段是否涉及威胁及胁迫,以及是否存有剥削性质。被识别的贩运人口受害人会获提供各项支援和协助,包括紧急介入、诊症和治疗、辅导、收容或临时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务。入境处呼吁贩运人口受害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罪行。
市民可使用举报非法劳工专线3861 5000、传真2824 1166、电邮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处网址www.immd.gov.hk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向入境处举报雇用非法劳工活动。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十月十日至昨日(十月十六日)在全港多区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银翼行动」、「滙力行动」、联同劳工处进行的「彩虹行动」以及联同香港警务处执行的「冠军行动」。图示怀疑非法劳工在行动中被捕。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十月十日至昨日(十月十六日)在全港多区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银翼行动」、「滙力行动」、联同劳工处进行的「彩虹行动」以及联同香港警务处执行的「冠军行动」。图示怀疑非法劳工在行动中被捕。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十月十日至昨日(十月十六日)在全港多区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银翼行动」、「滙力行动」、联同劳工处进行的「彩虹行动」以及联同香港警务处执行的「冠军行动」。图示入境处职员于屋苑派发「切勿聘用非法员工」的宣传单张。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十月十日至昨日(十月十六日)在全港多区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银翼行动」、「滙力行动」、联同劳工处进行的「彩虹行动」以及联同香港警务处执行的「冠军行动」。图示入境处职员于屋苑派发「切勿聘用非法员工」的宣传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