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一月十六日)公布,将由一月十九日(星期一)起,与澳门治安警察局、身份证明局及保安部队事务局调整互用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的适用年龄,并放宽两地使用自助登记服务机登记此服务的规定。有关措施将为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及澳门居民提供更快捷、方便的出入境检查服务。
现时,年满十一岁或以上,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可在登记后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自助过关系统服务。在新措施下,年龄介乎七至十岁,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亦可在登记后使用澳门特区自助过关系统服务。同样地,年龄介乎七至十岁,并持有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可在登记后使用e-道自助办理出入境手续。
此外,年满十八岁或以上,并持有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及有效期多于九十天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签证身份书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现时可在澳门指定地点登记澳门特区自助过关系统服务。在新措施下,此类人士亦可选择使用设于香港指定管制站或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的自助登记服务机办理登记。同时,年满十八岁或以上持有有效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亦可于澳门特区的指定地点使用自助办证机登记e-道服务。
有关优化服务的详情,请浏览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请致电查询热线2824 6111、传真至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