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
一名香港居民男子被控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名,昨日(八月三十一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并判监禁十六个月。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调查行动组早前经情报分析,发现三十二岁的香港居民男被告于二○二五年二月与一名内地居民女子在香港登记结婚,其后该名内地女子以「单非」孕妇身分从本地一间私家医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该名女子于同年六月试图入境香港分娩,由于入境处对两人的婚姻真确性存疑,遂拒绝该名女子入境,女子其后于内地分娩。
入境处作出跟进调查并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在中介人的安排下,收取约五万元为报酬与该名内地女子「假结婚」,以协助该名内地女子取得访港签注及香港的居留身分。被告同时承认,在明知该名内地女子的待产婴儿并非自己亲生的情况下,在民政事务处故意作出虚假法定声明,讹称自己为该待产婴儿的亲生父亲,从而协助该名内地女子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意图在港分娩。入境处亦正继续调查其他涉案人士,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试图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以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及教唆者。此外,入境处会继续大力打击『假结婚』罪行。任何人士如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将会被依法取消其香港身份证及居留资格,涉案人士最后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而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法定声明,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