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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持有人入境逗留期限

2026年10月30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十月三十日)公布,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预先审批的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商务旅游证)持有人,其可免签证访港逗留期限将延长至90天。

入境处发言人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人员流动专家组已宣布,为进一步发挥商务旅游证的效用,五个参与商务旅游证计划的经济体,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印尼、菲律宾和新加坡将会放宽到访当地的商务旅游证持有人的最长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长至90天。具体实施时间由相关经济体自行决定,而中国将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新安排。」

发言人续称:「香港特区与国家的实施日期一致,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已获香港特区预先审批的商务旅游证持有人,在香港特区的最长可免签证逗留期限将由60天延长至90天。其他有关商务旅游证持有人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安排则维持不变。」

现时,参与商务旅游证计划的经济体有19个,包括澳洲、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及越南。此外,美国及加拿大为商务旅游证计划的过渡成员,不会处理其他参与经济体转介的预先审批申请,商务旅游证持有人仍须符合相关入境要求,包括申请所需签证(如适用)。

凡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有效护照的香港居民,均可向入境处申请商务旅游证。申请人必须是真正的经商人士及需经常前往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作短期商务探访,且没有犯罪记录及不曾遭任何参与此计划的经济体拒绝入境。

商务旅游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持证人前往参与计划的经济体时,如已获有关经济体的预先审批,可在当地免签证逗留不少于60天。持证人亦可在参与经济体的指定管制站特定通道办理快捷的入境手续。

30-1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