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申請表

版本: 中文及英文[中文版祇供參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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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的經商人士可使用表格 [ID 900] 申請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以進出亞太經合成員地區作短期的商務逗留。申請人士如欲選擇不多於五個需優先前往的成員地區,則可使用表格 [SF/IM/1609],並與其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之申請一併遞交。

查詢電郵﹕enquiry@immd.gov.hk

遞交填妥表格方式
郵寄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七樓

入境事務處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


入境事務處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爲確保郵遞無誤,請在投寄郵件時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 詳情 )

親自遞交: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七樓

入境事務處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

傳真號碼:

不設傳真或電郵申請服務

查詢電話:

(852) 2824 6111

補充附註

30-0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