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及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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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領/換領身份證人士向登記主任作出的法定聲明。 查詢電郵:enquiry@immd.gov.hk 注意事項: 作出法定聲明的人士如有聽覺或言語能力的困難,請帶同手語傳譯員或諳熟手語的親友協助,以完成相關程序。而該負責手語傳譯的人亦須向登記主任作出聲明/宣誓/確認,以證明他已將有關的聲明內容向聲明人作出真實明確及清晰的傳譯。如有需要,市民可參考社會福利署有關聽覺受損人士綜合服務中心的相關支援服務網頁(連結)。不懂中文或英文的人士,亦請帶同傳譯員或親友協助。此外,各人事登記辦事處有無障礙主任當值,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適切協助。申請人如有其他特別需要,請向相關人事登記辦事處查詢。 |
遞交填妥表格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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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 |
不設郵寄申請服務 |
親自遞交: |
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 |
傳真號碼: |
不設傳真申請服務 |
查詢電話: |
(852) 2824 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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