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頁數: 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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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適用于申請人按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第10條要求索取文件核證副本。

查詢電郵:enquiry@immd.gov.hk

遞交填妥表格方式
郵寄地址: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9樓

人事登記紀錄組

親自遞交:

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

傳真號碼:

不設傳真申請服務

查詢電話:

(852) 2824 6111

補充附註

10-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