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或以上申請人可於提交護照申請時選擇使用「領取護照服務站」親身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請注意,此服務並不適用於以下申請人:
有關領證安排將於領證期限前以短訊方式通知,因此申請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視乎實際情況,申請人或會被安排到領證櫃檯領取護照。
申請人須親身於「領取護照服務站」領取護照及持有以下文件:
請參考以下有關各辦事處「領取護照服務站」的數量及服務時間:
辦事處地址 | 領取護照服務站數量 | 辦公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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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證件(簽發)組 | 2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4時30分 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上午11時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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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西九龍辦事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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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屯門辦事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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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步驟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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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指示放置身份證 | 新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放置身份證於證件閱讀器上) 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 (把身份證插入智能身份證閱讀器) |
2 | 進行指模識別程序 | ![]() |
3 | 以指模認證確認其於網上申請時所申報的資料正確無誤 (只適用於透過互聯網/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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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你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須放入該證件以便註銷 | ![]() ![]() |
5 | 領取新護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