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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因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被判入獄

2019年1月18日

一名二十四歲斯里蘭卡籍男子因管有偽造旅行證件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和一名四十五歲的加拿大籍男子因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今日(一月十八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反偷渡情報局於去年五月接獲情報,指一名將會取道曼谷來港的加拿大籍男子涉及非法偷渡活動。反偷渡情報局調查人員於香港國際機場禁區內成功於來自曼谷的航班鎖定該名男子,並跟蹤他至機場內的洗手間,發現他在廁格下方將一張登機證交予另一名外籍男子。兩人其後分別離開洗手間前往不同的登機閘口。

調查人員隨後分別跟蹤該兩名男子,並在前往巴黎的登機閘口截查該名斯里蘭卡籍男子,當時他向調查人員出示一本載有他相片,但姓名屬於該名加拿大籍男子的法國護照及一張前往巴黎的登機證。經檢查後,該法國護照證實為偽造證件。在調查人員查問下,該名男子從內褲取出一本斯里蘭卡護照,確認他的真正身份為斯里蘭卡國民。而該名加拿大籍男子則在前往曼谷的登機閘口被調查人員截獲。

該兩名斯里蘭卡籍及加拿大籍男子今日於區域法院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他們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監禁18個月及22個月。同時,該名斯里蘭卡籍男子亦承認一項管有偽造旅行證件的控罪,被判監禁18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18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另外,任何人管有偽造旅行證件,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24-0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