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服務

於內地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領取服務

簡介

合資格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的人士,可透過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滬辦)、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辦)、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及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武漢辦)的入境事務組遞交首次/換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並在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遞交方法

遞交地點 遞交方法
駐內地辦事處 親身 / 郵寄
入境事務處 互聯網 / 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 / 親身 / 郵寄 / 投遞

如因遺失、損毀、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或申請互聯護照,申請人必須親身遞交申請。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在收到申請後,會核對文件並將申請轉送到入境事務處的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處理。申請獲批准後,新護照將寄回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代為簽發。

所需文件

表格

所需表格/申請類別 一般換領 護照因遺失、損毁、殘破或無法使用而換領 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 互聯護照
ID843/ID844
ID853A
ID854
ID645
ID879

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及費用一併遞交。

相片

三張背景為白色的彩色近照(相片規格)。

證明文件

(一)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
(二) 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十八歲以下未婚人士的額外規定:

(三) 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香港身份證、有效旅行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四) 出生證明書(如在香港出生則無需提交)以證明他/她與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他/她擁有管養權;
(五) 仍持有有效的十一歲以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須遞交學校證明文件(例如學生手冊,手冊須載有兒童的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並經校方蓋印證明)或其他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如無法提供該等學校證件或身份證明,則應遞交已填妥的副署事項表格(ID641),以及副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十八歲以下的已婚人士,須遞交結婚證書(如在香港結婚則無需提交),而毋須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或遞交第(三)、(四)項文件。

如親身遞交申請,申請人需帶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申請書、相片及支票/滙票連同證明文件的正、副本;如申請人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須遞交申請書、相片及支票/滙票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切勿將現金、證明文件正本或舊旅行證件夾附於申請書內。如申請人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申請,申請人需填妥網上申請書及上載背景為白色的彩色近照,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

費用

申請人須繳付護照費用(ID852)及由香港運送護照到有關駐內地辦事處的額外費用。

申請方法 支付費用方法
互聯網^ 繳費靈 / 轉數快 / VISA / 萬事達卡 / JCB / 銀聯卡
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 轉數快 / VISA / 萬事達卡 / JCB / 銀聯卡
親身於入境事務辦事處櫃檯遞交申請 八達通 / 易辦事 / 支票 / 現金 / 轉數快
親身於駐內地辦事處 / 郵寄 / 投遞 支票

^護照費用須於遞交網上申請時,透過繳費靈、轉數快或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繳付。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申請時,則須於遞交申請時透過轉數快或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繳付。

網上付款常見問題

如用支票繳付有關費用,該支票須為以港元或美元開出的劃線支票或銀行匯票,並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若該劃線支票或銀行匯票不是指明由香港的銀行付款或以美元開出,則須另繳付銀行手續費用。此外,申請人亦可委托香港的諮詢人繳付所需費用。

處理申請時間

在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護照換領申請一般需時約四至六個星期處理,其中並不包括轉送申請書及送遞護照所需時間。

新護照備妥後,駐內地辦事處會通知申請人領取。

領取護照的安排

如申請人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遞交申請,他/她可親身或書面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授權書)到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如申請人並非親身遞交申請,他/她必須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十六歲以下的申請人,同意該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申請書簽署的一方)可親身或書面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授權書)於有關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該兒童的護照,而該兒童必須在遞交申請或領取護照時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

領取護照時,申請人必須出示原有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以便註銷,若申請時只提供證明文件的副本,則須在領取護照時出示該等文件的正本,以便核實。若申請時只持有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申請人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所選的駐內地辦事處簽發。申請人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若申請人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五間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資料

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

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
郵編:100009
電話:(86 10) 6657 2880內線032
傳真:(86 10) 6657 2830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https://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滬辦)

地址:中國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
郵編:200001
電話:(86 21) 6351 2233內線160
傳真:(86 21) 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https://www.sh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辦)

地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紅星路三段1號國際金融中心二號辦公樓48樓
郵編:610021
電話:(86 28) 8208 6660內線330
傳真:(86 28) 8208 6661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https://www.cd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

地址: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
郵編:510613
電話:(86 20) 3891 1220內線608
傳真:(86 20) 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https://www.gdeto.gov.hk

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武漢辦)

地址: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568號新世界國貿大厦I座4303室
郵編:430022
電話:(86 27) 6560 7300內線7334
傳真:(86 27) 6560 7301
電郵:enquiry@wheto.gov.hk
網址:https://www.wheto.gov.hk

29-1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