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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申请书(适用于十六岁以下儿童) - 中文版

版本: 中文[本表格另备有英文版本:ID(E)73A]
文件页数: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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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往返中国内地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申请书。(适合十六岁以下儿童使用)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本地申请 内地申请
邮寄地址: 香港屯门兆麟街19号
屯门兆麟政府综合大楼2楼
入境事务处证件管理组
不设邮寄申请服务
亲自递交: 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或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 驻内地办事处
传真号码: 不设传真申请服务 不设传真申请服务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09-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