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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韩国简化登记「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的程序

2016年8月16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八月十六日)公布,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和韩国旅客,香港与韩国将简化登记「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的程序。
 
根据现有的安排,合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护照持有人,须事先透过互联网办理初步登记,带同列印的登记通知书,才可于韩国的登记处办理登记使用当地的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由今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特区电子护照持有人无须事先办理初步登记,便可于韩国的登记处直接办理登记使用当地的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登记资格维持不变。
 
任何特区电子护照持有人,只要年满十七岁或以上并在韩国没有不良纪录,可带同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特区护照,于韩国的登记处直接办理登记手续,成功登记后便可使用当地的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系统。已透过互联网完成办理初步登记手续但未于韩国的登记处办理登记的特区护照持有人,于新安排实施当天起,只要符合登记资格,亦可于韩国的登记处直接办理登记使用当地的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无须出示登记通知书。

同时,任何韩国护照持有人,只要年满十七岁或以上及在香港没有不良纪录,亦可带同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韩国护照,无须事先透过互联网办理初步登记,便可于入境事务大楼、香港国际机场或港澳码头的e-道登记处直接办理登记使用香港「e-道」服务。

有关登记属自愿性质而且费用全免。

互联网办理初步登记服务于今年八月二十二日起停止。已于现有的安排下成功登记使用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的特区护照及韩国护照持有人,如该登记仍然有效,则无须重新登记。

如欲查阅有关详情,请浏览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及韩国当局网页www.ses.go.kr

27-1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