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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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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所有基本資格:

  1. 年齡:申請人根據本計劃提交申請時,年齡必須在18歲或以上。
  2. 財政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如果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
  3. 良好品格:申請人不得有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4. 語文能力:申請人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5. 基本學歷: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歷、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綜合計分制

請根據「綜合計分制」在以下各欄填上你擬取得的分數。

1. 年齡(最高30分)  
  18 - 39  
  40 - 44  
  45 - 50  
  51或以上  
 
2. 學歷/專業資格(最高70分)  
  博士學位/2個或以上碩士學位  
  碩士學位/2個或以上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由國家或國際認可或著名的專業團體頒授,以證實持有人具有極高水平的專門知識或專業技能的專業資格  
  如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是由國際認可的著名院校頒授,可額外獲取分數  
 
3. 工作經驗(最高75分)  
  不少於10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工作經驗,當中最少5年擔任高級職位  
  不少於5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工作經驗,當中最少2年擔任高級職位  
  不少於5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工作經驗  
  不少於2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工作經驗  
  如擁有不少於2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國際工作經驗,可額外獲取分數  
  如擁有不少於3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的工作經驗,如上市公司或位列《福布斯》全球企業2000強、《財富》世界500強和胡潤中國500強企業,可額外獲取分數  
 
4. 人才清單(最高30分)
有關人才清單內相關專業的規格(包括相關學歷/工作經驗及成就),請瀏覽人才清單網頁。
 
  符合人才清單內相關專業的規格,可額外獲取分數  
 
5. 語文能力(最高20分)  
  良好中文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除了具備良好中文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外(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也能流利應用不少於一種外國語言(包括書寫及口語能力)  
  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6. 家庭背景(最高20分)  
  6.1  
  至少一名直系家庭成員(已婚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是現居於香港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6.2  
  隨行已婚配偶的學歷相當於大學學位或以上的水平  
  6.3每名隨行的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得5分,最高可得10分  
  有1名隨行的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  
  有至少2名隨行的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  
   
01-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