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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领养纪录/领养登记纪录记项的核证副本申请书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7页
PDF档案大小: 2.63 MB

若以邮递方式申请,可用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以港币付款(每项收费写一张票),抬头人请注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期票恕不接受。申请人亦可选择以网上方式注一付款。现金缴费将不获接纳。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注一如申请人选择以网上方式付款,他/她须以同一方式缴付所有申请费用。本处会于收到申请后联络申请人有关支付费用的安排。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楼
生死登记总处

亲自递交:

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楼
生死登记总处
电话:(852) 2867 2785

传真号码:

不设传真申请服务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28-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