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服务承诺旨在说明入境事务处承诺达到的服务标准,并让市民知道,如对所得到的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对提供该项服务的方式有任何投诉,可循什么程序提出。
本服务承诺旨在说明入境事务处承诺达到的服务标准,并让市民知道,如对所得到的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对提供该项服务的方式有任何投诉,可循什么程序提出。
由入境事务处处长出任主席及有关行业代表担任委员的入境事务处使用服务人士委员会,于一九九三年九月成立,负责监察和检讨本处在实践服务承诺方面的表现,听取和考虑市民对本处服务承诺所作的建议,就本处所提供服务的可予改善之处向入境事务处处长提供意见,并协助厘定所需资源的水平,以达到所定的服务标准。
委员会已检讨过本处在达到二零二五年服务承诺所定目标方面的成绩,检讨范围包括各出入境管制站、生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人事登记处,以及旅行证件、签证及许可证签发办事处所提供的服务。
检讨结果显示,二零二五年,所有提供客运通关服务的管制站#都能达到本处所定目标,百分之九十八的香港居民能够在15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至于访客方面,机场管制站能达到本处所定目标,百分之九十五的访客能够在15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而港澳客轮码头、中国客运码头、启德邮轮码头、罗湖、落马洲支线、高铁西九龙、文锦渡、落马洲、深圳湾、香园围及港珠澳大桥各管制站亦能达到本处所定目标,百分之九十五的访客能够在30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
#沙头角管制站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日起暂停客运通关服务,以配合沙头角口岸重建项目。
在签发旅行证件及签证/许可证方面,本处整体上亦能达到大部分服务目标。
至于处理与国籍相关的申请,以及办理生死、婚姻及人事登记方面的服务标准,大致上亦能达到。
二零二六年的服务承诺适用于下列服务:
本处致力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礼貌的服务,同时维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本服务承诺的图表,列载了我们就多项服务的标准处理时间及期限所定的目标。然而,在某些繁忙时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个案涉及复杂情况,则未必可以达标。
出入境检查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的标准等候时间及目标。
| 服务类别 | 标准等候时间 (分钟) |
目标 |
|---|---|---|
| 香港居民-所有出入境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八的旅客 |
| 访客-机场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 访客-其他出入境管制站 | 30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注:
在某些繁忙时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个案涉及复杂情况,则未必可以达标。
国籍事宜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 (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 ﹙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 申报国籍变更 | 30 | 确认函件可在即日签发 |
| 加入中国国籍及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请可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
| 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请可在两个月内处理完毕 |
注:
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 (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 ﹙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 出生登记 | 30 | 登记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 死亡登记 | 30 | 登记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 30 | 递交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 翻查出生或死亡纪录 | 10 | 七个工作天(如有关的出生或死亡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则翻查结果可在十分钟内签发) |
| 签发出生或死亡证明书的核证副本(如无需翻查纪录) | 10 | 七个工作天(如有关的出生或死亡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则所需的证明书可在十分钟内签发) |
| 签发出生或死亡证明书的核证副本(如需翻查纪录) | 10 | 十个工作天(如有关的出生或死亡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则所需的证明书可在十分钟内签发) |
| 翻查结婚纪录及/或签发结婚证书的核证副本 | 10 | 七个工作天 |
|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 10 | 七个工作天 |
注:
人事登记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 标准处理时间(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 |
|---|---|---|
| 登记香港身份证 | 60 | 五个工作天 |
注:
旅行证件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 标准处理时间(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30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 | 30 | 五个工作天 |
|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30 | 即日签发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海员身份证 | 30 | 即日签发 |
注:
签证及许可证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的目标。
| 服务类别 | 目标(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 来港旅游入境签证及许可证 | 所有申请可在四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 来港工作入境签证及许可证 | 百分之九十的申请可在四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 工作假期入境签证 | 所有申请可在两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 其他入境签证及许可证 | 百分之九十的申请可在六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 内地渔工进入许可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请可在五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
| 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 | 所有申请可在申请当天处理完毕并把结果通知申请人 |
| 台湾居民访港30天的旅游许可证 | 所有申请可在两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
| 发给在港工作、就读或居留的台湾华籍居民的多次入境许可证 | 所有申请可在五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通行证 | 所有申请可在三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证明书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请可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此标准不适用于申请人与其声称父母的关系存疑或资料存疑的个案。) |
注:
本处每年均以书面公布所定的服务承诺。入境事务处处长及使用服务人士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会议一次,以监察本处实践服务承诺的表现。
为持续提升个人证件服务,本处于新总部共设置了54部全新的个人证件服务站。合资格申请人可透过「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申请换领身份证,同时一站式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至于领证方面,市民亦可透过「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领取身份证及香港特区护照。部分个人证件服务站的服务时间更进一步延长至晚上十时,以便合资格申请人于办公时间外使用服务。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处已将持有智能身份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使用e-道服务的适用年龄下调至七岁。在新安排下,七岁至十岁且身高达1.1米或以上的合资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持有智能身份证及有效的香港特区护照,便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以容貌识别技术自助办理出入境检查手续,无须预先登记。
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本处亦把e-道服务扩展至合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他们经香港过境往来另一国家或地区时,可以免登记在入境时使用e-道服务,利用容貌识别技术自助办理入境检查手续。
此外,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处在香港国际机场推出「容易飞e-道」服务。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如以有效的香港特区护照、香港特区签证身份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惯称「回乡卡」)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使用「登机易」服务离港,其后再以同一证件经香港国际机场入境,便可于「容易飞e-道」以容貌识别技术自助办理入境检查手续,无须预先登记。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本处在香港国际机场推出香港居民「登机易e-道」服务,以配合香港机场管理局全面推行「登机易」,为市民带来更便捷的出境检查服务。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如选择使用「登机易」服务,并以香港特区护照、香港特区签证身份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惯称「回乡卡」)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离港,均合资格使用「登机易e-道」服务。使用「登机易e-道」时,他们只需要面向镜头,透过容貌识别技术核实身份后,即可完成出境检查手续,过程中无须出示任何证件。
为进一步便利市民出外及外国旅客访港,香港已与澳洲、韩国、德国、新加坡及泰国推行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其合资格的护照持有人可登记使用香港的e-道服务。
本处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推出了「非触式e-道」服务,让合资格香港居民透过「智方便」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和登记后,可在个人流动电话上产生加密二维码以进入e-道,并使用容貌识别技术办理出入境检查手续。整个过程可让香港居民减少接触共用设备,从而享用更快捷、方便和卫生的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本处与澳门治安警察局、身份证明局、行政公职局及保安部队事务局合作推出「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有关措施为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及澳门居民带来更快捷、方便的出入境检查服务。
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藉「非触式e-道」流动应用程式产生的e-道二维码,经澳门特别行政区自助过关系统自助办理出入境检查。同样地,合资格的澳门居民亦可藉澳门「一户通」流动应用程式产生的二维码,在香港使用e-道自助办理出入境检查。
本处由二零二一年年底开始签发电子签证,包括入境签证和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透过网上服务或「香港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完成递交申请、付款和领取签证等程序。全面电子化的签证申请服务让申请人无须前往本处办理手续,有助减少人群聚集,保障公共卫生。
电子签证除了载有现时签证标签上的个人资料外,还备有作防伪用途的二维码,让有关人员在有需要时可透过有关流动应用程式快速扫描该二维码,以核实电子签证的真伪,并检视所载的资料。上述防伪二维码以本处的密匙产生,以防止不法分子伪造本处签发的电子签证。
此外,二零二四年九月底,本处更优化各项电子缴费服务,让申请人可透过新增的内地电子钱包付款。
除了让合资格的香港居民使用「智方便」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和登记「非触式e-道」服务外,本处亦在所有适用的电子服务中加入「智方便」的「填表通」功能,让巿民在网上申请签证、延长逗留期限和香港特区护照,以及预填身份证和旅行证件申请表格时,无须重复填写个人资料,令申请过程更简单方便。为了让市民体验更贴心的优质服务,本处于二零二三年一月推出了「入境处提提您」个人化讯息提示服务,透过「智方便」平台适时提醒已登记的市民,他们的香港特区护照或以签证或进入许可来港/留港的逗留期限即将到期,好让他们及早安排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本处于二零二三年三月推出了办理出生及死亡登记电子服务。「智方便+」用户除了可使用「填表通」功能外,更可于网上核实登记资料,并以数码方式签署相关表格,以完成登记。
「香港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提供多项与入境事务相关的服务,包括申请服务、预约服务、填写表格、递交补充文件及资料、付款,以及查询和下载「电子签证」。市民亦可透过该应用程式查询申请状况、筹号轮候状况,以及各主要陆路边境管制站的最新估计旅客轮候过关状况,更可以网络数据致电1868热线、递交网上求助表格、了解「非触式e-道」服务、登记使用「入境处提提您」服务,以及取得其他资讯。自二零二四年三月起,在外遇事的香港居民也可透过该流动应用程式与1868聊天机械人展开对话,以向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求助。
本处已全面推行电子化服务,市民可透过互联网或本处的流动应用程式,使用各种网上服务。二零二四年九月底,本处更优化各项电子缴费服务。申请人使用网上服务时,除了可继续以缴费灵、转数快及信用卡支付款项,亦可透过新增的内地电子钱包付款,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及银联云闪付App。详情请参阅本处网页(www.immd.gov.hk)。
此外,市民可透过「我的政府一站通」使用「外游提示登记服务」,接收香港特区政府发出的最新外游警示及相关公众资讯。
本处已在各登记处及办事处张贴告示,列明我们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与本处沟通的途径。欢迎市民就本处提供服务的方式提出建议或意见。市民可把建议或意见寄交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倘本处已尽最大努力,但仍未能提供符合既定标准的服务,你可以要求本处尽快作出详尽的解释。如欲本处作出解释,或认为你的个案未获适当处理,你可以:
本处会尽可能即时回复。所有投诉,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本处均会从速处理,并最迟在十天内作出临时回复。
若你觉得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未获适当处理,你可按上列的邮寄或电邮地址致函入境事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