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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印度裔香港居民因涉嫌安排印度人來港提出免遣返聲請被捕

2016年2月3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拘捕兩名印度裔香港居民,兩人涉嫌干犯協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及在港逾期逗留。

兩名被捕人士為一本地曲棍球球會的球隊經理和召集人,他們早前邀請一隊印度曲棍球球隊來港參與曲棍球活動,隊中二十名成員於去年十月一日由印度經香港國際機場抵港。入境檢查期間,有關的印度球員聲稱來港參與曲棍球活動,並出示由該本地曲棍球球會召集人署名發出的邀請信。然而,在獲准入境香港後,當中七名球員被發現在港逾期逗留,並提出免遣返聲請,其餘十三名球員則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港。

入境處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七名球員在港期間並沒有參與任何曲棍球活動。入境處會就他們涉嫌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以及因逾期逗留而違反逗留條件作出拘捕行動。而前述兩名印度裔香港居民則因涉嫌干犯協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及在港逾期逗留而被拘捕。

有關執法行動仍在進行當中,入境處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被捕,並會跟進調查是否有人刻意安排有關人士來港提出免遣返聲請。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此外,違反逗留條件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04-0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