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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申請已於2024年6月3日截止。
薪酬
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7點[註一] (每月港幣45,715元)至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2點[註二] (每月港幣83,840元)
入職條件
(a) | (i) |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三];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 考獲「一級」或以上成績[註四及五],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港幣50,990元);或 |
(ii) |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註冊專上學院在註冊後頒發的文憑,或本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或本港高等教育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三];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六]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港幣48,335元);或 | |
(iii)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七]或以上成績[註八],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六]/C級或以上成績[註八],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六]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港幣45,715元); | |
(b) | 通過體能測驗; | |
(c) |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九];及 | |
(d) | 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 |
註一 |
入境事務主任的入職薪酬分別為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7點(每月港幣45,715元)、第8點(每月港幣48,335元)及第9點(每月港幣50,990元),按入職資歷而定。 |
註二 |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
註三 |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並將在2025或2026學年畢業的學生也可申請。上述申請人必須分別在2025或2026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即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才會獲聘任。 |
註四 |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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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五 | 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如在獲發聘書時持有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兩張試卷所需的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便符合資格獲取此起薪點。 |
註六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
註七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註八 |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
註九 | 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blnst/1372.html。
職責
入境事務主任主要執行與入境、人事登記、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包括一般行政及督導工作,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偵查偽造證件。(註:須受紀律約束、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穿著制服、輪班當值,並或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入職訓練
新聘任的入境事務主任須在入境事務學院接受為期約二十五星期的留宿入職訓練。
附註
- 獲取錄的人員必須已通過甄選程序及職前體格檢查包括色覺測試。
-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數目眾多,入境事務處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甄選程序。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甄選程序。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甄選程序
體能測驗
(已於2024年7月19日完成)
(通過)
↓
初步面試
(已於2024年8月28日完成)
(通過)
↓
筆試
(已於2024年9月15日進行)
(通過)
↓
(於2024年10月14日開始進行)
最後面試
最後面試將於2024年10月14日開始進行。於2024年9月15日出席筆試的考生,如成功通過該筆試,將會個別獲邀請參加最後面試,而有關邀請將以電郵方式發出。考生如在2024年10月25日仍未收到有關最後面試的邀請電郵,則可視作已經落選。獲邀請的考生須留意邀請電郵上所述的面試安排,並參閱入境事務學院地址圖及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的面試安排。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最後面試,可於面試當日接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歷要求定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但低於學位/專業程度職系)〔見註〕。
〔註: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須於35分鐘內完成。申請人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學歷要求低於學位/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持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的申請人,須在最後面試時(如獲邀請)出示成績通知書的正本,有關成績才會獲本處認可,而申請人於最後面試當日將不會被安排再次應考《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blnst/1372.html。〕
由於處理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最後面試並不表示已符合申請職位的入職要求。
如有查詢,請致電3693 8166與招聘及訓練研究組聯絡。
入境事務助理員職位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如欲申請有關職位,請按照以下申請手續盡早提交申請。
申請手續
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遞交網上申請。如在遞交網上申請時遇上困難,可按此下載申請表格,並把填妥的申請表格:
- 郵寄至新界屯門青山灣青山公路82號入境事務學院地下高層入境事務處招聘及訓練研究組;或
- 送達新界屯門青山灣青山公路82號入境事務學院地下高層入境事務處招聘及訓練研究組。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遞交申請,必須使用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由於邀請信及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不完整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表格將不獲受理。
所有申請人遞交申請時毋須遞交修業成績的證明文件及證書。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如對G.F.340網上申請系統有任何意見,請與公務員事務局聯絡(電郵: csbjoa@csb.gov.hk)。
薪酬
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4a點(每月港幣25,115元)至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5點[註一](每月港幣35,255元)
入職條件
(a) | (i)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二]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或 |
(ii) |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四]/E級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及 | |
(b)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四]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能操廣東話和英語;及 | |
(c) | 通過體能測驗;及 | |
(d) |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五]。 |
註一 |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
註二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註三 |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
註四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
註五 | 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blnst/1372.html。
職責
入境事務助理員主要執行與入境、人事登記、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包括一般搜查、看管、護送、巡邏、接待、駕駛等工作)及行動職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偵查偽造證件。(註:須受紀律約束、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穿著制服、輪班當值,並或須駕駛政府車輛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入職訓練
新聘任的入境事務助理員須在入境事務學院接受為期十五星期的留宿入職訓練。
附註
- 申請人在申請本職位時,必須已經取得入職條件(a)和(b)項所述的學歷資格。
- 申請人必須通過入境事務處在香港舉行的體能測驗,才有機會參加下一個甄選程序。有關體能測驗的詳情可按此瀏覽。申請人通常在體能測驗日期前兩星期接獲通知。
- 獲取錄的人員必須已通過甄選程序及職前體格檢查包括色覺測試。
-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甄選程序。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甄選程序
(通過)
↓
小組討論
(於通過體能測驗當日進行)
(通過)
↓
體能測驗及小組討論
所有申請人均會獲邀請參加體能測驗,而有關邀請將以電郵方式發出。申請人通常在體能測驗日期前兩星期接獲通知。
申請人必須通過體能測驗才會獲安排參加於同日進行的小組討論。請細閱邀請電郵內有關體能測驗的安排,並參考本網站內體能測驗的指引、相關項目的要求和計分方法及小組討論的形式,以作好準備。
甄選面試
成功通過小組討論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甄選面試,而有關邀請將以電郵方式發出。
獲邀請的申請人請細閱邀請電郵內所述的面試安排,並參考入境事務學院地址圖及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的面試安排。
由於處理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體能測驗/小組討論/甄選面試並不表示已符合申請職位的入職要求。
如有查詢,請致電3693 8166與招聘及訓練研究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