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服務承諾旨在說明入境事務處承諾達到的服務標準,並讓市民知道,如對所得到的服務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或對提供該項服務的方式有任何投訴,可循什麼程序提出。
本服務承諾旨在說明入境事務處承諾達到的服務標準,並讓市民知道,如對所得到的服務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或對提供該項服務的方式有任何投訴,可循什麼程序提出。
由入境事務處處長出任主席及有關行業代表擔任委員的入境事務處使用服務人士委員會,於一九九三年九月成立,負責監察和檢討本處在實踐服務承諾方面的表現,聽取和考慮市民對本處服務承諾所作的建議,就本處所提供服務的可予改善之處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供意見,並協助釐定所需資源的水平,以達到所定的服務標準。
委員會已檢討過本處在達到二零二五年服務承諾所定目標方面的成績,檢討範圍包括各出入境管制站、生死登記處、婚姻登記處、人事登記處,以及旅行證件、簽證及許可證簽發辦事處所提供的服務。
檢討結果顯示,二零二五年,所有提供客運通關服務的管制站#都能達到本處所定目標,百分之九十八的香港居民能夠在15分鐘內辦妥出入境手續。至於訪客方面,機場管制站能達到本處所定目標,百分之九十五的訪客能夠在15分鐘內辦妥出入境手續;而港澳客輪碼頭、中國客運碼頭、啟德郵輪碼頭、羅湖、落馬洲支線、高鐵西九龍、文錦渡、落馬洲、深圳灣、香園圍及港珠澳大橋各管制站亦能達到本處所定目標,百分之九十五的訪客能夠在30分鐘內辦妥出入境手續。
#沙頭角管制站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日起暫停客運通關服務,以配合沙頭角口岸重建項目。
在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許可證方面,本處整體上亦能達到大部分服務目標。
至於處理與國籍相關的申請,以及辦理生死、婚姻及人事登記方面的服務標準,大致上亦能達到。
二零二六年的服務承諾適用於下列服務:
本處致力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禮貌的服務,同時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本服務承諾的圖表,列載了我們就多項服務的標準處理時間及期限所定的目標。然而,在某些繁忙時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個案涉及複雜情況,則未必可以達標。
出入境檢查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的標準等候時間及目標。
| 服務類別 | 標準等候時間 (分鐘) |
目標 |
|---|---|---|
| 香港居民-所有出入境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八的旅客 |
| 訪客-機場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 訪客-其他出入境管制站 | 30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註:
在某些繁忙時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個案涉及複雜情況,則未必可以達標。
國籍事宜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 (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 ﹙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 申報國籍變更 | 30 | 確認函件可在即日簽發 |
| 加入中國國籍及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請可在三個月內處理完畢 |
| 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請可在兩個月內處理完畢 |
註:
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 (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 ﹙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 出生登記 | 30 | 登記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 死亡登記 | 30 | 登記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 30 | 遞交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 翻查出生或死亡紀錄 | 10 | 七個工作天(如有關的出生或死亡紀錄已轉換為電腦紀錄,則翻查結果可在十分鐘內簽發) |
| 簽發出生或死亡證明書的核證副本(如無需翻查紀錄) | 10 | 七個工作天(如有關的出生或死亡紀錄已轉換為電腦紀錄,則所需的證明書可在十分鐘內簽發) |
| 簽發出生或死亡證明書的核證副本(如需翻查紀錄) | 10 | 十個工作天(如有關的出生或死亡紀錄已轉換為電腦紀錄,則所需的證明書可在十分鐘內簽發) |
| 翻查結婚紀錄及/或簽發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 | 10 | 七個工作天 |
| 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 10 | 七個工作天 |
註:
人事登記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 標準處理時間(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 |
|---|---|---|
| 登記香港身份證 | 60 | 五個工作天 |
註:
旅行證件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 標準處理時間(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30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 30 | 五個工作天 |
|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 30 | 即日簽發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 | 30 | 即日簽發 |
註:
簽證及許可證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的目標。
| 服務類別 | 目標(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 來港旅遊入境簽證及許可證 | 所有申請可在四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 來港工作入境簽證及許可證 | 百分之九十的申請可在四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 工作假期入境簽證 | 所有申請可在兩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 其他入境簽證及許可證 | 百分之九十的申請可在六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 內地漁工進入許可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請可在五個工作天內處理完畢 |
| 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 | 所有申請可在申請當天處理完畢並把結果通知申請人 |
| 台灣居民訪港30天的旅遊許可證 | 所有申請可在兩個工作天內處理完畢 |
| 發給在港工作、就讀或居留的台灣華籍居民的多次入境許可證 | 所有申請可在五個工作天內處理完畢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所有申請可在三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請可在三個月內處理完畢 (此標準不適用於申請人與其聲稱父母的關係存疑或資料存疑的個案。) |
註:
本處每年均以書面公布所定的服務承諾。入境事務處處長及使用服務人士委員會每半年舉行會議一次,以監察本處實踐服務承諾的表現。
為持續提升個人證件服務,本處於新總部共設置了54部全新的個人證件服務站。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以全自助形式申請換領身份證,同時一站式辦理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至於領證方面,市民亦可透過「領取個人證件服務站」,以全自助形式領取身份證及香港特區護照。部分個人證件服務站的服務時間更進一步延長至晚上十時,以便合資格申請人於辦公時間外使用服務。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處已將持有智能身份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使用e-道服務的適用年齡下調至七歲。在新安排下,七歲至十歲且身高達1.1米或以上的合資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持有智能身份證及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便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以容貌識別技術自助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無須預先登記。
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本處亦把e-道服務擴展至合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持有人。他們經香港過境往來另一國家或地區時,可以免登記在入境時使用e-道服務,利用容貌識別技術自助辦理入境檢查手續。
此外,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處在香港國際機場推出「容易飛e-道」服務。年滿11歲的香港居民,如以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香港特區簽證身份書、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慣稱「回鄉卡」)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使用「登機易」服務離港,其後再以同一證件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便可於「容易飛e-道」以容貌識別技術自助辦理入境檢查手續,無須預先登記。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本處在香港國際機場推出香港居民「登機易e-道」服務,以配合香港機場管理局全面推行「登機易」,為市民帶來更便捷的出境檢查服務。年滿11歲的香港居民,如選擇使用「登機易」服務,並以香港特區護照、香港特區簽證身份書、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慣稱「回鄉卡」)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離港,均合資格使用「登機易e-道」服務。使用「登機易e-道」時,他們只需要面向鏡頭,透過容貌識別技術核實身份後,即可完成出境檢查手續,過程中無須出示任何證件。
為進一步便利市民出外及外國旅客訪港,香港已與澳洲、韓國、德國、新加坡及泰國推行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其合資格的護照持有人可登記使用香港的e-道服務。
本處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推出了「非觸式e-道」服務,讓合資格香港居民透過「智方便」平台進行身份認證和登記後,可在個人流動電話上產生加密二維碼以進入e-道,並使用容貌識別技術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整個過程可讓香港居民減少接觸共用設備,從而享用更快捷、方便和衞生的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本處與澳門治安警察局、身份證明局、行政公職局及保安部隊事務局合作推出「港澳通關互用二維碼服務」。有關措施為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及澳門居民帶來更快捷、方便的出入境檢查服務。
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可藉「非觸式e-道」流動應用程式產生的e-道二維碼,經澳門特別行政區自助過關系統自助辦理出入境檢查。同樣地,合資格的澳門居民亦可藉澳門「一戶通」流動應用程式產生的二維碼,在香港使用e-道自助辦理出入境檢查。
本處由二零二一年年底開始簽發電子簽證,包括入境簽證和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申請人可以透過網上服務或「香港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完成遞交申請、付款和領取簽證等程序。全面電子化的簽證申請服務讓申請人無須前往本處辦理手續,有助減少人羣聚集,保障公共衞生。
電子簽證除了載有現時簽證標籤上的個人資料外,還備有作防偽用途的二維碼,讓有關人員在有需要時可透過有關流動應用程式快速掃描該二維碼,以核實電子簽證的真偽,並檢視所載的資料。上述防偽二維碼以本處的密匙產生,以防止不法分子偽造本處簽發的電子簽證。
此外,二零二四年九月底,本處更優化各項電子繳費服務,讓申請人可透過新增的內地電子錢包付款。
除了讓合資格的香港居民使用「智方便」平台進行身份認證和登記「非觸式e-道」服務外,本處亦在所有適用的電子服務中加入「智方便」的「填表通」功能,讓巿民在網上申請簽證、延長逗留期限和香港特區護照,以及預填身份證和旅行證件申請表格時,無須重複填寫個人資料,令申請過程更簡單方便。為了讓市民體驗更貼心的優質服務,本處於二零二三年一月推出了「入境處提提您」個人化訊息提示服務,透過「智方便」平台適時提醒已登記的市民,他們的香港特區護照或以簽證或進入許可來港/留港的逗留期限即將到期,好讓他們及早安排辦理相關手續。此外,本處於二零二三年三月推出了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電子服務。「智方便+」用戶除了可使用「填表通」功能外,更可於網上核實登記資料,並以數碼方式簽署相關表格,以完成登記。
「香港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提供多項與入境事務相關的服務,包括申請服務、預約服務、填寫表格、遞交補充文件及資料、付款,以及查詢和下載「電子簽證」。市民亦可透過該應用程式查詢申請狀況、籌號輪候狀況,以及各主要陸路邊境管制站的最新估計旅客輪候過關狀況,更可以網絡數據致電1868熱線、遞交網上求助表格、了解「非觸式e-道」服務、登記使用「入境處提提您」服務,以及取得其他資訊。自二零二四年三月起,在外遇事的香港居民也可透過該流動應用程式與1868聊天機械人展開對話,以向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求助。
本處已全面推行電子化服務,市民可透過互聯網或本處的流動應用程式,使用各種網上服務。二零二四年九月底,本處更優化各項電子繳費服務。申請人使用網上服務時,除了可繼續以繳費靈、轉數快及信用卡支付款項,亦可透過新增的內地電子錢包付款,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銀聯雲閃付App。詳情請參閱本處網頁(www.immd.gov.hk)。
此外,市民可透過「我的政府一站通」使用「外遊提示登記服務」,接收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的最新外遊警示及相關公眾資訊。
本處已在各登記處及辦事處張貼告示,列明我們的服務標準,以及市民與本處溝通的途徑。歡迎市民就本處提供服務的方式提出建議或意見。市民可把建議或意見寄交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倘本處已盡最大努力,但仍未能提供符合既定標準的服務,你可以要求本處盡快作出詳盡的解釋。如欲本處作出解釋,或認為你的個案未獲適當處理,你可以:
本處會盡可能即時回覆。所有投訴,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提出,本處均會從速處理,並最遲在十天內作出臨時回覆。
若你覺得所提出的建議或意見未獲適當處理,你可按上列的郵寄或電郵地址致函入境事務處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