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份的智能身份證持有人,可使用智能身份證以自助方式在e-道辦理出入境手續。請參閱有關e-道 部份。
旅客如在傳統櫃檯辦理出入境手續並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香港身份證,均無須填寫及提交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
年滿十一歲或以上的人士,如持有在香港簽發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載有星號或" R "符號的香港身份證,可使用身份證在香港出入境管制站傳統櫃檯辦理出入境手續,而無須出示旅行證件。
已告無效或者破損的身份證,或申領身份證的收據(表格編號ROP 140及ROP 140 A)均不能作出入境用途。其持有人必須出示有效旅行證件辦理出入境檢查。
11歲以下而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必須同時出示附有持證人相片的有效旅行證件辦理出入境檢查。如兒童的旅行證附載在其父/母的旅行證件上,必須由持證人陪同下,才可以使用這本旅行證件。
持下列旅行證件辦理出入境檢查的香港居民,均無須填寫及提交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
-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 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
- 發給已獲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工作或居留的台灣華籍居民的多次入境許可證;或
- 附有簽註顯示持證人獲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工作或就學的旅行證件。
香港居民在出發往外地前,應謹記帶備有效的身份證或旅遊證件及向目的地的有關當局查詢所需的旅遊證件及檢查有關證件的有效期,以免延誤旅程。
香港居民在過關前往內地或澳門時,應謹記帶備有效的身份證或回港證及前往內地或澳門所需的有效旅遊證件。香港居民出門前應檢查回鄉證的有效日期,尤其要注意未滿十八歲者的五 年期回鄉證;其他持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必須帶同有效的簽證身份書或旅遊證件過關。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適用於海外旅遊,但若持證人在往返海外時以過境性質途經澳門,亦可使用該證件。
為方便旅客進出香港,下列旅客在辦理出入境檢查時皆無須提交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
- 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的人士(過境司機除外);或
- 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智能身份證》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若你是該未成年資料當事人的父母親,或已獲資料當事人書面授權,或已由法庭委任以處理資料當事人該等事務的人士,並同時遞交有關的證明文件,本處才可處理並非由資料當事人提出的出入境紀錄證明的申請。
你可以為18歲以下的子女申請出入境紀錄證明。請遞交子女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與子女關係的證明副本(例如出生證明書),和你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旅行證件)內載有個人資料及簽名式樣專頁的副本。你也須在申請表格上簽署,而簽名式樣須與所遞交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上的簽名相同。
你可申請已故親人如父母、配偶或子女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你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說明申請有關出入境紀錄的理由,並提交已故親人的死亡證明書、身份證明文件(例如旅行證件)、和申請人關係的證明文件及你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旅行證件)內載有個人資料及簽名式樣專頁的副本。除了需要在表格上填寫已故親人資料外,你也需在申請表格上簽署,而簽名式樣須與所遞交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上的簽名相同。
申請人需要提供資料當事人的英文姓名、中文姓名(如適用)、性別、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如有)、國籍及旅遊證件號碼(包括現時及以往曾使用過的證件)。出入境紀錄證明乃根據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而擬備。如果你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本處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或確定有關的出入境紀錄。
入境事務處收妥所需文件和費用後,一般需時大約10個工作天處理出入境紀錄證明的申請(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郵遞服務所需時間並不包括在處理時間內。
出入境紀錄證明載有資料當事人的英文姓名、出生日期、所需出入境紀錄的日期時段內的出入境日期,及資料當事人以旅客身份辦理出入境手續的管制站名稱。
申請出入境紀錄證明的費用是港幣160元。申請人可用劃線支票、銀行匯票或本票繳付費用,並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請勿郵寄現金。期票通常不獲接受。有關費用須連同申請書一併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