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申请索取文件核证副本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页数: 2页
PDF档案大小: 596 KB

本表格适用于申请人按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第10条要求索取文件核证副本。

查询电邮﹕enquiry@immd.gov.hk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
邮寄地址: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9楼

人事登记纪录组

亲自递交:

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

传真号码:

不设传真申请服务

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补充附注

10-05-2024